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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部公告
 

《教育与教学研究》编辑部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声明
       为维护和保证学术成果的原创性、真实性和严谨性,坚守学术诚信,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推进学术规范建设,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发布的《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和科技部监督司发布的《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文件精神,并参考《学术出版中的AIGC使用边界指南2.0》,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AI)工具在文章写作与投稿过程中的使用,本编辑部特声明如下。
       一、本编辑部期刊不接受任何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参与投稿署名。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投稿中的应用,仅限于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整理与分析、思路开拓等辅助研究环节。
       三、投稿如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则须出具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并签署作者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一)所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名称、开发者、版本等信息。(二)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文章撰写中的用途,并在文中标注生成的内容。(三)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记录,包括原始提示词与生成输出的对照记录等。(四)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包括观点、数据表述以及资料等),是否已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交叉验证;如果来自第三方,是否已取得第三方许可并已在文章中予以致谢和说明。
       四、本编辑部期刊不接受存在如下情形的投稿: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文章的主体架构、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改写既有研究成果;虚构工具信息或隐瞒使用情况;伪造或捏造文献、内容与数据等。
       五、作者应对文章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情况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与道德责任。本编辑部保留长期追踪与审查投稿、刊稿中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情况的权利,逐步建立并完善针对投稿人、审稿人学术诚信与外审公正性的审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专业检测系统、聘请技术专家共同外审等方式。一经查实存在隐瞒或不如实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情况,以及存在上列第四点相关行为,本编辑部将视为违反学术诚信,有权采取退稿、撤稿、通报所在单位、五年内禁止在本编辑部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等措施。对本期刊声誉等造成损失的,本编辑部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教育与教学研究》编辑部所有,并将根据AI技术发展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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