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 2020, Vol. 28 ›› Issue (3): 324-327.DOI: 10.11852/zgetbjzz2019-0243
杨桂涛1, 黄碧玲1, 林佳玲1, 李丽萍2
YANG Gui-tao1, HUANG Bi-ling1, LIN Jia-ling1, LI Li-ping2
摘要: 目的 了解学龄前儿童非故意伤害的潜在危险行为及其影响因素,为制定相关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设计问卷并进行信效度分析。于2018年4-5月采用分层整群抽样,对汕头市某社区学龄前儿童和家长进行横断面研究。结果 共有效调查164名学龄前儿童,其中跌伤和交通伤儿童高危行为率分别为43.9%和30.5%,溺水、烧伤和中毒高危行为率均低于1%。13种高危行为率超过25%的有6种,均属于跌伤和交通伤;低于3%的有6种,属于烧伤、溺水和中毒。男童比女童、学前大班比中小班,家长监护力度较大者比较小者的儿童危险行为得分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2.60、-1.59、-2.60,P<0.05)。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儿童性别、年级、监护力度、地区和伤害发生地点是儿童危险行为的独立影响因素(β=-0.18、0.20、-0.19、-0.22、-0.17,P<0.05)。结论 学龄前儿童伤害的高危行为发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对于学龄前儿童非故意伤害预防,首要任务是防止跌伤和交通伤害,重点干预家长和儿童;其次是防止溺水、烧伤和中毒,关键在于消除致伤因素和加强家长监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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