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票信息填写的通知
尊敬的作者,敬请注意,由于税务部门对于发票开具的要求改变,自7月1日起,请每位作者投稿时,在稿件的“费用”一栏的发票信息项填写“发票抬头”及发票报销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否则将无法开具发票。图示如下。
2017年7月10日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药理学会 主编:黄志力 ISSN 1009-2501 CN 34-120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