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 ›› 2013, Vol. 18 ›› Issue (10): 1155-1159.
张文娥1, 陈黎虬2, 汪强1
ZHANG Wen-e1, CHEN Li-qiu2, WANG Qiang1
摘要: 目的:探讨接受可吸入性皮质激素治疗一年以上的哮喘患者的骨质减少和骨质疏松的发病状况以及哮喘患者骨质减少和骨质疏松的危险因素。方法:自2007年8月到2011年7月,接受吸入性皮质激素治疗且治疗时间一年以上的哮喘患者为研究组,未接受吸入性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患者为对照组,哮喘患者年龄均在18岁以上。骨密度检测采用DEXA检测。骨质减少和骨质疏松采用WHO T-score评分。骨代谢指标包括血骨钙素以及碱性磷酸酶等,检测方法采用放免法进行。结果:研究对象共143名,其中研究组69例,对照组74例。研究组与对照组患者的血骨钙素水平分别为(3.8±2.4)、(2.7±1.4) μg/L,两组间无统计学差异(P=0.57)。两组患者的血碱性磷酸酶水平分别为(126±68)、(119±66) IU/L,两组间无统计学差异(P=0.37)。研究组和对照组患者的脊柱T-score评分均数分别为-0.72 和 -0.57(P=0.98);股骨T-score评分均数分别为-0.60 和-0.80(P=0.474); 髋骨T-score评分均数分别为 0.19 和 0.06(P=0.275)。脊柱、股骨和髋骨T-score评分与年龄呈显著负相关,而与体重指数呈显著正相关。结论:哮喘患者骨质减少和骨质疏松危险因素是高龄和低体重指数,吸入皮质激素无累积效应。与对照组患者相比,吸入皮质激素治疗哮喘的患者没有其他的骨质减少和骨质疏松的危险因素。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