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 ›› 2021, Vol. 26 ›› Issue (5): 560-569.doi: 10.12092/j.issn.1009-2501.2021.05.013
施樱子,赵杨
SHI Yingzi, ZHAO Yang
摘要: 本文梳理了中美两国在药品上市前的主要监管激励政策,包括优化注册流程及设置时限、加速上市程序、沟通交流制度及接受境外临床研究数据。同时采用案例分析法,以百济神州泽布替尼的中美同步开发过程为例,研究监管激励政策对中国新药研发企业实现创新药中美同步开发的影响。结果表明,百济神州对中美监管激励政策的合理使用,有效缩短了泽布替尼在两国的研发注册时间,降低了研发费用和难度,是泽布替尼实现中美同步开发的重要因素。国内其他产品可以借鉴泽布替尼经验,在产品研发时瞄准临床未满足需求,合理利用国内外药品监管政策,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国内药品监管部门也可以适当为有产品全球同步开发意向的企业提供帮助,从而让更多中国企业的创新产品登上国际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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