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 2020, Vol. 28 ›› Issue (12): 1333-1337.DOI: 10.11852/zgetbjzz2020-0966
李玉艳1, 武俊青1, 姜楠1, 王行1, 李亦然1, 赵瑞1, 周颖2
LI Yu-yan1, WU Jun-qing1, JIANG Nan1, WANG Xing1, LI Yi-ran1, ZHAO Rui1, ZHOU Ying2
摘要: 目的 了解不同干预模式对0~3岁婴幼儿早期综合发展能力的影响,为开展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2018年9月选取295名婴幼儿为研究对象,根据干预模式的不同分为对照组(n=97),家庭干预组(n=100)和社区干预组(n=98)。由专业人员借助早期教育测评系统(E-LAP)和教育测评诊断系统(LAP-D)两种测评工具分别对干预前后婴幼儿综合发展能力进行测评,并以“测评发育月龄≥实际月龄的比例”作为主要评估指标,评估干预效果。结果 婴幼儿接受家庭干预前后,大运动、精细动作、认知、语言和社交情绪方面“测评发育月龄大于或等于实际月龄的比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9.111,27.604,30.083,12.562,13.657,P<0.05);社区干预组仅在大运动和语言两个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015,5.227,P<0.05);对照组在大运动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009,P<0.05)。调整婴幼儿年龄、母亲年龄、母亲文化程度和父亲文化程度后的广义估计分析显示,与对照组相比,家庭干预组在大运动、精细动作和认知方面,大于或等于实际月龄的比例较高,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OR大动作=1.859,OR精细=2.942,OR认知=1.813,P<0.05);社区干预组仅在大运动方面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OR大运动=1.751,P<0.05);不同干预方案在语言和社交情绪方面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针对0~3岁婴幼儿的早期干预方案,尤其是家庭干预能有效提升早期综合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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